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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信息保护亟须“对症下药”
发表时间:2020-07-02 来源:张家港文明网  字体:[][][] [打印] [关闭]

  近日,一则“客户差评后被威胁要泄露开房信息”的话题,再次引发人们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关注。日前,爱奇艺在“超前点播案”败诉后,又被指“侵犯隐私”。爱奇艺在案件庭审中提交了原告用户吴先生的观影记录,也被当事人公开质疑。(71  新华网) 

  当前,随着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,个人信息的收集、应用越来越广泛,但同时,个人信息遭泄露的事件也是与日俱增,而网络更是成为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高发地。日常生活中,有的人网上订个饭,公共场合连个WiFi,个人信息就已经遭到了泄露,令人防不胜防,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。 

  众所周知,个人信息是互联网时代重要的数据资源,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,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,个人信息买卖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了一条规模大、链条长、利益大的黑色产业链。个人信息一旦遭到泄露产生的危害极其严重,不仅令个人隐私无法得到保护,还常常会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去进行诈骗行为,由于不法分子掌握到了个人的详细信息,很容易让人上当受骗,从而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。再加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完善,导致泄露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非常低,也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,从而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他们的不法行为。 

  因此,个人信息保护亟须“对症下药”,要从信息源头加强管理,完善信息管理机制,为保护个人信息去加上“安全锁”。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,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稿被提上日程,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立法有望出台,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,对网络黑客、电信网络诈骗、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“零容忍”,依法从严打击,同时,要把监管关口前移,完善信息采集、存储、利用、开放的基础规则和治理模式,新技术发展到哪里,隐私保护和执法监管就要挺进到哪里,真正真正筑起信息安全的“防火墙”,让个人信息得到更有效的保护。而企业平台也应积极履责,主动承担保护用户隐私的义务,在未经用户授权同意下,不能私自将用户的个人信息用作商业用途去谋求经济利益。广大公众则应增强防范意识,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,不轻易地将个人私密信息透露给他人,也不要随意去连接来历不明的WiFi和登陆陌生的网站,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降到最低。(熊上斐

责任编辑:苏 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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